新華保險臨時(shí)信息披露2025年3號
更新時(shí)間:2025-05-20
根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銀保監會(huì )令〔2018〕2號)的有關(guān)規定,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jiǎn)稱(chēng)“本公司”)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shū)》(鄂金監罰決字〔2025〕45號)的主要內容予以披露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guān)規定,經(jīng)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調查、審理,本公司湖北分公司2016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間存在因管理不善導致許可證遺失、遺失許可證未按規定向發(fā)證機關(guān)報告的問(wèn)題。
上述行為違反了《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銀保監會(huì )令2021年第3號)第十五條、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銀保監會(huì )令2021年第3號)第十八條的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本公司湖北分公司給予警告并合計罰款2萬(wàn)元。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