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保險臨時(shí)信息披露2026年1號
更新時(shí)間:2026-01-12
根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guān)規定,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jiǎn)稱(chēng)“本公司”)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shū)》(晉金管罰決字〔2025〕132號)的主要內容予以披露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guān)規定,經(jīng)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調查、審理,本公司山西分公司2019年至2022年存在核賠管控不到位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保監發(fā)〔2010〕69號)第十七條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對本公司山西分公司責令改正,警告并罰款1萬(wàn)元。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